- 2026-03-16 线上方式 1天
- 367,360元 36,736元 2,000元
- 有 有 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特别提醒: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法院从未委托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请竞买人务必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电话无法接通,未能通知到位,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3月16日10时至2026年3月1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ifa.jd.com/2955)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丹龙路7号28层1号房屋
据评估报告显示:拍卖标的物产权证号:渝(2016)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1010439号,建筑面积:59.43平方米,套内面积:48.68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所在物业名称为“南湾江上”,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时间约为2011年,所在建筑物共31层(其中地上29层),标的物位于名义层第28层,户型为2室1厅1厨1卫,现由案外人占用,其余详情可参考《评估报告》。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动产及相应的债权债务。
2、物业口头介绍自2023年12月至2026年2月欠物业费2567元(物业收费标准1.6元/平方米/月),水、电、气等欠费情况不详(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为准并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上述所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评估价:524800元;起拍价:367360元;保证金:36736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一、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佰信舒宅公司安排)。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58-356。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委托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本人的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京东网的实名注册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相关税率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本次拍卖已依法通知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电话无法接通未通知到位。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京东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京东网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京东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天星桥支行;账号:9558853100013779594)。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特别提示:若标的物有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竞买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8558-356
法院咨询电话:023-6552721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京东客服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都市花园东路18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竞买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