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1-08 线上方式 60天
- 291,816元 36,000元 1,000元
- 有 有 江津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未接听电话,故未通知到,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8日10时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023/3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58.70721a33TeGUTI,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金马路180号(津城首府)8幢28-5房屋。
评估价:521100元;变卖起拍价:291816元;变卖预缴款:291816元;保证金:36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标的物介绍:该房屋暂未办理单独产权证,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为123.2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00.51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4年9月2日。所在建筑物共32层(地上30层,地下2层),房屋位于名义层第28层,该层有6户,配有2部电梯,有物业管理,户型3室2厅2卫1厨2阳台,室内清水房。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并设有抵押。
2.据标的物所在物业介绍,该房屋所属楼栋尚未正式交付,尚未收取物业费;大修基金、水电气等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竞买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上述所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3. 该房屋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能否办理房产证、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的时间以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涉及的税费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预约看样可致电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预约:400-8558-356。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四、变卖方式:
1、竞买人应先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注册登记并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2、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变卖期开始后,取得变卖参与资格的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如有竞买人在变卖期60天内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3、变卖期间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无人出价的,本次变卖失败;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竞得本次变卖标的物。
4、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变卖预缴款。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原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500501133600000002598520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变卖未成交的或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并退回原支付账户,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五、特别说明: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执行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需要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3、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标的物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尾款的,法院重新变卖,并将依照法规从变卖预缴款中扣留相应的保证金金额,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变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6、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其他罚款、维修维护费、物管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负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8、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联系。
9、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10、根据法律规定,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变卖。
11、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1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13、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本次变卖法院指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为“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558-356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7337903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滨州东路7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竞买须知
变卖须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8日10时起(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58.70721a33TeGUTI;用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现就有关的网络司法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金马路180号(津城首府)8幢28-5房屋。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务必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了解是否存在瑕疵,认真查看研究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六、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291816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买受人于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500501133600000002598520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办理标的物的交接及转让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水、电、气、物管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办理解除查封、抵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根据法律规定,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变卖。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服务: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558-356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7337903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滨州东路7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标的物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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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金马路180号(津城首府)8幢28-5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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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司法变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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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暂未办理单独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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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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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使用权类型 |
成套住宅、出让 |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
123.2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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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载明套内面积 |
100.51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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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2064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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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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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 匙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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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有查封、有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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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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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限购情况:请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2. 税费负担情况: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其他罚款、维修维护费、物管费、水电费、大修基金等由买受人负担。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558-356 (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