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9-12 线上方式 60天
- 1,337,504元 130,000元 5,000元
- 有 有 大足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
变卖须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2日10时至2024年11月1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spm=a21bo.2017.201859.6.4a7a11d9EAlXXd)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变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变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期间内任一竞买人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买人交齐变卖价全款(即预缴款)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八、变卖成交后,如成交价高于预缴款,竞买人应按时将变卖尾款(扣除预缴款后的余款),于变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足支行,账号:10880705511729517)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从原买受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中依法扣留变卖公告中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十三、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付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委托法院有权在网络司法变卖开始前中止或撤回变卖;在竞价程序中暂缓或中止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符合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在变卖成交后予以撤销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预缴款、变卖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或支付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因报名、支付预缴款、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变卖咨询电话: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023-67851201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4356080吴法官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法院监督电话:023-64386558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金星社区3组龙南路和圣迹东路交界处(海棠湖公园东侧)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标的物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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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8号附10号2-4、2-5、2-10、2-11四套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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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司法变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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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渝(2018)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0364675号 渝(2018)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0364676号 渝(2018)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0364667号 渝(2018)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03646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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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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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权利性质 |
商业服务、出让 |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
附10号2-4房屋:84.49m² 附10号2-5房屋:81.21m² 附10号2-10房屋:109.86m² 附10号2-11房屋:75.44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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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载明套内面积 |
附10号2-4房屋:58.89m² 附10号2-5房屋:56.6m² 附10号2-10房屋:76.57m² 附10号2-11房屋:52.58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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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2055年0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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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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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 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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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有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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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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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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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卖对象: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8号附10号2-4、2-5、2-10、2-11四套房屋(拍卖物不包括室内动产等物品)。本次拍卖为四套房屋整体拍卖。房屋所在物业名称“未来窗”,房屋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时间约为2017年,标的物位于第2层,物业配备4部观光直升梯,1部扶梯,物业有地下停车位。该房屋已出租作乐动KTV经营使用。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醒: 1、物业、水、电等欠费情况不详(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为准并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等户头不在拍卖范围内,竞买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上述所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2、该四处房屋有租赁,四处房屋已打通整体租赁作乐动KTV经营使用。根据《租赁协议》复印件显示,租赁期限为2022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止,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6月26日为计租期,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为免租期,每月租金为22元每平方米,租金支付方式为年度支付。据承租人口头介绍租金已支付至2025年3月。具体租赁情况请竞买人详见评估报告内《租赁合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继续承接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3、该四处房屋内部有打通使用或分隔使用的情况,且存在与其他相邻房屋(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打通的情况,房屋内部格局发生变化,无法分清实体界限,界址红线以证载房屋附图为准。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交付,若涉及标的物室内结构恢复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及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承租人刘某某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次竞价开始7日前如未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则视为放弃。 2.限购情况:不限购。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其余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权证编号: 渝(2018)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0364675号、第000364676号、第000364667号、第000364668号。 5.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558-356 (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