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2 线上方式 1
- 77120元 7712元 1000元
- 有 有 石柱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1年月日10时至2021年月13(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spm=a21bo.2017.201859.6.5af911d9xgf4BX)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对象:石柱县西沱镇月台南路(石柱县房地证2014字第014718号)房屋。该房屋产权证号为石柱县房地证2014字第014718号,证载建筑面积54.53平方米,套内面积48.4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服,权利性质为出让,所在小区物业名称为“和顺家园”,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建造时间约为2014年,标的物证载楼层第1层,层高约3米,现与相邻房产打通,作为“晶晶幼儿园”使用。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醒:
1、物业、水、电、气等欠费情况不详(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为准并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上述所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2、标的物证载地址为“石柱县西沱镇月台南路”,本次实勘地址为“石柱县西沱镇月台南路和顺家园第3幢第1层2号”。
3、房屋室内(现已与相邻房屋打通被整体用作“晶晶幼儿园”,。
4、该处房屋有租赁,根据《租赁合同》复印件显示,甲方将和顺佳苑E栋1楼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作幼儿园使用,租赁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日,租金每年五万元,共计25万元,据承租人口述五年租金已全部支付。
5、由于标的物室内结构已发生改变,本院仅展示的图片、视频无法针对每个标的物进行对应,本次展示的图片、视频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依据,请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实地查看,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及辅助机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8558-356。
评估价:12.05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调安排)。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参与竞拍,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按照房屋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日前,到本院申请,经本院确认。
十、拍卖开始7日前拍卖余款请在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3淘宝网:400-8558-356
法院监督电话:023-73318811
法院联系地址:25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月日
<span style="\"font-size:" 14.0px;\"="">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 月日10 时至2021 年月日10 时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spm=a21bo.2017.201859.6.5af911d9xgf4BX(参拍人即为账号实名注册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成交后7日内(开户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城东分理处,账号:4502020120010000134)标的物所欠物业、水电气等其它可能存在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九二十六
<p style="\"margin-bottom:" 0;text-indent:="" 37.0px;text-align:="" center;line-height:="" 150.0%;\"="">
标的物调查表 |
||
拍品名称 |
石柱县西沱镇月台南路(石柱县房地证2014字第014718号)房屋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权证情况 |
石柱县房地证2014字第014718号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商服/出让 |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
54.53m² |
|
产权证载明套内面积 |
48.48m² |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2049年12月21日 |
|
租赁情况 |
有 |
|
钥 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有抵押、有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拍品介绍 |
||
1.拍卖对象:石柱县西沱镇月台南路(石柱县房地证2014字第014718号)房屋(本次拍卖不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物品)。该房屋所在小区物业名称为“和顺家园”,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建造时间约为2014年,标的物证载楼层第1层,层高约3米,现与相邻房产打通作为“晶晶幼儿园”使用。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醒: 1、物业、水、电、气等欠费情况不详(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为准并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上述所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2、标的物证载地址为“石柱县西沱镇月台南路”,本次实勘地址为“石柱县西沱镇月台南路和顺家园第3幢第1层2号”。 3、房屋室内结构或布局已发生改变(现已与相邻房屋打通被整体用作“晶晶幼儿园”),须借助产权证附图才能予以区分和识别,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交付,若涉及标的物室内结构恢复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及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该处房屋有租赁,根据《租赁合同》复印件显示,甲方将和顺佳苑E栋1楼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作幼儿园使用,租赁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日,租金每年五万元,共计25万元,据承租人口述五年租金已全部支付。 5、由于标的物室内结构已发生改变,本院仅展示的图片、视频无法针对每个标的物进行对应,本次展示的图片、视频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依据,请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实地查看,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2.限购情况:不限购。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该房屋其余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4.房地产权证号:石柱县房地证2014字第014718号 5.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不作为交付依据,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558-356 (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