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1-19 线上方式 1
- 7564970元 800000元 5000元
- 有 有 合川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将于年1月19日10时至2021年1月20日10时(,12屋内结构或布局已发生改变(三套房屋打通使用且酒楼内另有小部分区域不在本次拍卖的产权证范围内),须借助产权证附图才能予以区分和识别,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交付,若涉及标的物室内结构恢复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及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物业、水、电、气欠费情况不详(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上述所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及辅助机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8558-356。
评估价:1080.71万元。起拍价:756.497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调安排)。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参与竞拍,但须在按照房屋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7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拍卖。
十二、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的拍卖余款须在(开户单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商行合川支行,账号:162809012001000178602888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
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23-64291510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附:
1<span style="\"font-size:" 19.0px;line-height:="" 150.0%;\"="">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将于年1月19日10时至2021年1月2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参拍人即为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拍卖开始7日前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开户单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商行合川支行,账号:1628090120010001786028888)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委托法院有权在网络司法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在竞价程序中暂缓或中止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符合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在拍卖成交后予以撤销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4291329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牌坊路8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span style="\"font-size:" 19.0px;line-height:="" 150.0%;color:="" black;\"="">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标的物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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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办名人街58号10幢1层1-2号房屋 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办名人街58号10幢2层1-1号房屋 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办名人街58号10幢2层1-2号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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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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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204房地证2007字第16490号 204房地证2007字第16493号 204房地证2007字第164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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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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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权利性质 |
非住宅、出让 |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
143.87㎡ 663.88㎡ 68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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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载明套内面积 |
134.46㎡ 620.46㎡ 64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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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205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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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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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 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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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有查封、有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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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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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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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拍卖对象: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办名人街58号10幢1层1-2号、2层1-1号、2层1-2号房屋(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动产)。该拍卖对象所在小区名称为“名人丽都”,所在大楼为一幢混合结构建筑物,建成年代约2006年。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大楼共7层,1-2层为商业用房,3-7层为住宅用房。产权证编号为204房地证2007字第16490号的标的物位于第一层,层高约3米,作为酒楼接待大厅及办公室。产权编号为204房地证2007字第16493号、204房地证2007字第16494号标的物位于第二层,层高约3米,已打通出租作为酒楼餐厅及厨房使用。若以上表述与现场实际状况不符或有出入,则应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注:物业、水、电、气欠费情况不详(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目前经营“新和记”酒楼使用,据《房屋租赁合同》显示,标的物租赁期限为10年,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租金为每月34213元,租金已分三次全部付清(买受人无法收取租金)。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直至租赁期满后进行交付。 本次拍卖为三套房屋整体拍卖,屋内结构或布局已发生改变(三套房屋打通使用且酒楼内另有小部分区域不在本次拍卖的产权证范围内),须借助产权证附图才能予以区分和识别,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交付,若涉及标的物室内结构恢复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及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2.限购情况:不限购。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该房屋其余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4.权证编号: 204房地证2007字第16490号、204房地证2007字第16493号、204房地证2007字第16494号 5.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558-356(重庆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